相关问答
1.非法同居目前不受法律处罚,非法不等于违法,非法同居只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上是允许的,只要同居三年以上的就是事实婚姻!不管有无结婚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作为解释依据,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如果合同当事人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违约金的相关的金额进行了协商,那么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2、当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出现一方违约的时候,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好的违约金数额对对方进行补偿。3、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违约金的补偿也是有明确的法律效应和规定的。此外,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如果违约的一方出现,那么违约金可以按照因为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额的计算方式来定违约金。4、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远低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提高违约金数额。违约金有些是惩罚性质的违约金,而有些是补偿性质的违约金,所以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应当注意,双方在达成一致后,对于违约金条款应当写明金额及适用条款,防止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造成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显示公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06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