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
复印件经核实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形式有: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评估意见、检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印件不可以办理离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1、起诉一定要原件,因为开庭时,法官会要求出示原件。 2、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