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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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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所需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3、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结婚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根据离婚方式,离婚所需的条件分为两种: 一是协议离婚方式,双方需要自愿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并将结婚证、身份证、户籍簿、离婚协议带到婚姻登记机关; 第二,如果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确定关系已经破裂。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民政局协商离婚或法院起诉离婚两种方法。协商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就离婚相关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形成离婚协议书。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准备上诉材料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上起诉离婚没有严格的限制。除非限制男性在一定期间内不能提出离婚,否则双方可以在其他时间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觉得婚姻不幸福,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达不成共识,都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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