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清偿就少了一层保障。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开始进入诉讼时效阶段后,债权人两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会再保护其对保证人的请求权。
债务人失踪导致债务无法偿还的,担保人需要履行债务,但在一般担保中,担保人可以要求先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对于债务人失踪后担保人的责任,首先在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应该了解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是否还在保证期间内,因为错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务清偿就少了一层保障。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开始进入诉讼时效阶段后,债权人两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会再保护其对保证人的请求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700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