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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挑逗藏獒被咬伤,饲养人需要担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被害人挑逗藏獒被咬伤,饲养人需担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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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藏獒属于攻击性极强的大型犬只,应当采取圈养等不易伤人的方式管理。对于藏獒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应当知晓藏獒的特性,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形下放出来明显是有危害性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农场老板有伤害他人的故意,那不是报警而是向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处理,不仅要追究共刑事责任,同时其还须赔偿伤者。 3、如果没有故意,那要看该农场老板有没为所养藏獒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若没有被许可而饲养大型且攻击性的犬类是违法行为,并且不圈养及造成他人严重的人身伤害,你可要求派出所对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治安处罚法》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和启动民事赔偿诉讼。
我推测,你问题体现的应当是“捡到藏獒,将藏獒拍卖会负法律责任么”这么说,藏獒属于他人财产,当事人捡到之后,如果经藏獒主人讨要,拒不归还或拒不承认捡到,那么已经已经构成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对方可以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状,要求法院追究侵占一方的刑责并依法归还藏獒如果捡到藏獒后,藏獒的主人并未及时找到,而是早藏獒被拍卖之后,找到了捡到藏獒的人这种情形下藏獒的真正主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非法拍卖藏獒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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