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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派出所不受理合同纠纷,产生合同纠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因为合同纠纷而实施违法行为,如发生暴力冲突、侮辱诽谤...
1、经济纠纷派出所无权参与,这是公安部的明确规定,说以派出所出面处理经济纠纷明显不合规定。 2、对方不给你还钱,你明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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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派出所受理范围。若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派出所在分局经侦大队指导下全面接受辖区内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并按照接处警规定及时出警,对其中5类涉及经济犯罪案件,派出所可直接立案侦办。
双方当事人不准约定,由法院内部准定由哪个法庭进行审理。派出法庭是基层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而派驻到基层的法庭,它属于基层法院。如果派出法庭有案权的话,就有可能出现一个案子双方当事人在不同地方立案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后,由法院内部决定由哪个法庭进行审理。因这种情况属于同一级法院的内部问题,不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先立案的管辖权、双方约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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