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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现实的法律案例中,如果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不能或者不完全履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时,这时案件的申请人可向相关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免交申请费的。执行后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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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支付费用,执行方支付费用。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价格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的1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5%支付的50万元至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支付的500万元至1千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支付的1千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支付。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免交申请费的。执行后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r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r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不是所有的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无须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并没有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而是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立法者的原意,法律赋予某些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权的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迅速执行行政决定,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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