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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
担保人责任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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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所以,医院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符合第三种情形。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多方面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所述情况,在各大医院妇产科都属于常见情况,以往此类案件除非在病例中明确能发现医院在处置中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的,一般都难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可能我的答案不是你想听到的,但还是建议你先封存病例找其他妇产科医生给看看是否真的存在过错,再决定是否启动医疗事故诉讼,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扩大经济损失、激化医患矛盾、浪费你自己的时间资源和司法资源。还有问题可以随时点我头像在线咨询,如认可我的答复请选择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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