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社局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
人社局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由人社局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书没有送达经工伤职工显然存在程序瑕疵,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出具认定决定书。如果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去指定医院按人社局的通知说明情况,一般也是可以鉴定的,因为鉴定机构一般有人社局发过去的名单。《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1、工伤保险保费缴纳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若单位全让职工个人承担了,你应该上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2、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3、虽然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但你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不只医疗费。 4、具体项目还包括: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挂号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停工治疗期间的原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