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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
1、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由双方直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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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可选择,一种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由于您和您的丈夫决定和平离婚,因此建议您选择您和您的丈夫一起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时需要出示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还有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各方面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登记一般是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即发放离婚证的程序来办理的。
离婚登记资料有以下这些:一是双方户口证明;二是双方居民身份证;三是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是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五是结婚证;六是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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