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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损失需要在企业有钱后补偿,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当然,企业需要在一定程度...
1,企业亏损拖欠员工工资需要等企业有钱之后补上,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企业亏损到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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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身体吃不消的,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义务是全体股东对公司最基本的义务,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出资义务包括设立时的出资和公司增资时的出资。公司财产是公司对外经营能力的表现,是公司负债的一般保证。但在实践中,由于资金或相互矛盾,股东往往导致出资不足,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不出资该怎么办?(1)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股东拒绝出资时,公司可以要求股东补充出资,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通过法定程序减少资本,注销股权,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司章程》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通过,并履行通知、公告和偿还债务的程序。(3)由其他股东代替出资的,出资股东可以向未出资股东追偿债务,无法追偿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未出资股东的股权,变更登记。(4)依法变更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总之,在股东出资问题上,在签订公司协议或制定公司章程时,股东出资问题必须写得详细清楚,尤其是未按时出资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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