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四季度所得税在次年1月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
1、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季度指的是每年的1,2,3月、4,5,6月、7,8,9月,10,11,12月四个季度。2、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第四季度所得税在次年1月申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3.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季度所得税在次年1月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1、现在所得税季度预缴期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第五条的规定,(一)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3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5,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