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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别人的东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还能要回来。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
可以要求返还,但是是有特定的情形之下才可以。在要么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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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赠送的是大宗物件,像汽车、贵重金属等,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即动产像汽车、手表等在交付前享有撤销权,房子等不动产在过户前享有撤销权。如果权利已经转移,则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满足法定条件,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当然如果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大额财产,也属于附条件赠与,如果不能结婚则条件不成立,这时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原则上夫妻均等分配,丈夫有权处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对于丈夫处分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因违背公序良俗,也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该无效民事行为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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