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重要的构成要件。具体的一些行为如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逃避银行催收的等就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再有该罪需达到一定数额才能达到立案标准。并不是所有的非法占有都一定触犯刑法。 建议及时归还欠款,也可申请分期归还。
如果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该罪的起刑点没有制定,但依据参考诈骗罪的起刑点应当为5000元,所以你欠了一万多,如果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的。《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2,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