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中山市金坛区副书记被冒领, 盗取国家扶贫资金怎么处理?

2022-03-12
去年11月,中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对港口镇开展巡察过程中,发现该镇存在民政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的情况,问题线索随后被移交至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调查组调取港口镇社会事务局历年发放民政扶贫资金的流水清单等资料逐条逐项进行核查,事情真相浮出水面。在铁证面前,陈某很快就交代了连续多年侵吞扶贫资金违纪违法事实。据了解,自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陈某共作案529次,侵吞“三无人员救济及孤儿津贴”“五保户生活补助金”等14项扶贫专项资金3587万元,占该镇在11年间实际发放专项资金总额的48.56%,就在2017年1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港口镇后,陈某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侵吞扶贫专项资金11笔共计18.7万元。根据分析,陈某可能会被判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