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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为60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需要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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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关于工伤认定限期举证时间规定如下: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申请工伤认定举证时效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
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告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在事故伤害30日内,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拒绝提出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直接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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