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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仍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的个人资产原则上独立于公司资产,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一般不会涉及到股东个人资产,除非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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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股东不具备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组。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以上是关于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问题,
即使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仍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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