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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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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造成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缴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布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治疗。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继承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继承单位应当到当地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动关系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但工伤保险费用实际上与员工工资有关,员工最终工资收入为公司扣除五项保险和一笔住房基金后,因为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费率乘以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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