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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就是您需要的借款的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男,生于xxx年x月x日,汉族,住xx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男,生于xxx年x月x日,汉族,住xx市。 原审被告:赵某,女,生于xxx年x月x日,汉族,无业,住xx市。 上诉人因不服xx市x区人民法院(xxx)历城民商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首先,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其次,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借款协议书》是否已实际履行。最后,一审法院没有查清被上诉人的过错。xxxxxxxxxx,有失公平。 二、一审法院程序错误,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应裁定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第1页载明,“被告赵某、被告李某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崔某到庭参加诉讼”,认为崔某是上诉人和原审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属程序错误。原审被告赵某未与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赵某也未给崔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崔某不是赵某的代理人,崔某只是上诉人一人的代理人。因此,一审法院存在程序错误。该程序错误使一审法院混淆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的答辩意见,导致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程序错误,应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某 xxx年x月x日
原告:×××市×××区×××大道法定代表人:×××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家住××省×××县×××镇×××村请求事项: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计人民币20021元;2依法判决被告从2008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08年10月30日)计人民币249.26元;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是加工、产销:肉类制品的企业。××年××月××日,原告聘任被告为原告的业务员,负责×××地区的产品销售。当时,约定了被告负责区域的货物的交付方式和结算方式为:货物由被告直接从原告的仓库提取,由被告将货物交给客户,并由被告负责和客户结算货款。被告则根据实际的提货量直接与原告结算货款。一般都是在被告提货后10天内,被告与原告结算货款。开始,被告均能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但是,2008年6月22日,被告从原告处提取货物价值人民币9109元。2008年7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提取货物价值人民币10912元。两次共计货物价值人民币20021元。被告均没有依约向原告支付货款。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却无故推诿拒不支付至今。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领取货物用于销售,理应将货款及时偿还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故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上诉状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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