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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
1.采取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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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预缴税款。 2.对于新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税款。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1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根据从事国家非限制性、禁止性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判断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注意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新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50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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