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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原告:李x,女,汗族,年月日生,住济南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 法定代理人:马x,女,汗族,年月日生,住济南市xx区xxx路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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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轻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刑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工商局抓到的是罚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金额是非法经营额的3倍以下;非法经营金额不能计算的,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下。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补充: 《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上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同时冒用他人称也是侵犯他人名称权的行为。对于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除可以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非法生产、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工厂名称、工厂地址的产品被没收;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价值等值以下的罚款,具体金额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决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工厂名称、地址,生产销售的产品数量大或者次数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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