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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
法律分析 在转移社保时不是必须要调档案的。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可凭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保、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如果新单位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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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本级(除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高淳区、溧水区)为同一社保系统;2、如原单位与新单位均在市本级参保,可沿用原社保账户参保,单位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员工《就业创业证》原件办理参保手续;3、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社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不同一地区,统筹部门不同,一上一下,因此要转移才能续缴。(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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