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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进入计划内的新生儿。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8-6838288处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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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盖章;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步骤3:现场办理;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8-6838288。
处理时间:从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点到下午17点星期六延期服务从9点到下午17点中午12点到13点提供不间断服务的处理资料:1、准生证原件一张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明书(原件3张复印件)4、户籍簿(原件2张复印件)5、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书(原件2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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