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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特殊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设区的市和三十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设立一所特殊教育机构;不足三十万人口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也可以设立特殊教育机构。有条件的特殊教育机构应当设立学前班,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和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各类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早期教育。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接收不适宜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
教师走上工作岗位经常要参加一些必须的继续教育,如进修校要求我们每人必须参加计算机初级培训和计算机高级培训,每次200元左右不等,我们年轻教师对计算机已经掌握了,还有必要参加培训吗?培训费用应该有教师自己个人承担吗?而且交费拿不到收据更不用说发票,我们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费用应当是学校承担;2、对老师的培训和提高是学校的义务。
一般来说,只要到职员满足退休的条件,且在职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等,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受理其得到退休金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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