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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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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销范围: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哪怕是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也都可以申请报销。 2、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3、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4、大病报销
疗保险 (1)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三、费用兑付: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簿原件及复印件;2、新农合医保卡;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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