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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退休独生子女费: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
在相关的法律中是有规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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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退休独生子女费: 1、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3、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鼓励采取多种措施,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其他奖励。
独生子女补贴: 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三、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包括的,以下为具体政策:《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今年广西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意见》规定,自今年1月起,广西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调整标准所需经费均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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