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劳动者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通知书;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领人医保卡复印件; 6、单位制作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模板电子版。
劳动者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职工有就业欲望,因企业经济裁员、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辞退以及不适应原工作岗位而被迫下岗,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交劳动局待业中心待业期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主动辞职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放弃就业权利,因此,不应享受失业保险金。 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是减员,应该享受失业保险金,但要有企业证明。 补充:1、劳动者交了三年零五个月的失业保险。手中有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于某月某日离职”; ——建议换成“因企业减员需解除劳动合同,于某月某日离职”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 2、劳动者不是广州市户口,档案也不在广州,这样的情况怎样办? ——户口在那无所谓,只要不是农业户口。档案必须交再就业中心,否则,不能证明与原企业脱离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