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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看出,宅基地并非真正意义上...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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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可以继承。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如果将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 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宅基地所有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出售、置换、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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