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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
第一种意见:《解释》第12条的规定对于本案所涉及的情况并没有明确规定,《条例》对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赔付也没有涉及。而劳动部199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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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属于涉及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否兼得赔偿。获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拒绝申请的,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亡相关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盘锦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盘锦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第三十条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
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工伤赔偿项目标准为:(1)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支付,工伤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由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由工伤保险协调区人民政府规定。(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根据治疗费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组织专家评估,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设备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眼、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评估残疾后需要护理的,不能完全照顾自己,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八)残疾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的规定赔偿。(九)残疾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的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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