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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员工双休日出差还在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属于加班、加班与加点的区别在于: (1)加班时间是特定的,仅限于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加班;加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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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双休日出差还在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属于加班、加班与加点的区别在于: ( 1)加班时间是特定的,仅限于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加班;加点时间是任意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在任何工作日加点。 ( 2)加班有的予以补休(公休假日加班,一般予以补休),有的不予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予补休);加点则不予补休。 ( 3)加班的工资报酬高于加点的工资报酬。例如,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出差算加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出差途中算工作时间,但以天计算。 员工出差,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出差途中,是为完成工作任务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并且,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样,具有受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而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因而应当计算工作时间。 但是,员工出差途中,虽然在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期间只是乘坐交通工具,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也没有实际提供劳动,对用人单位不属于生产经营,并不能产生生产经营的效益,并且可以照常休息。因此,司法实践中,计算工作时间是按照自然日历数以“天”计算,并不简单低适用八小时工时制。在计算加班时,只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才予以计算。
周末出差有加班费,周末出差加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下班后加班的,应当支付1、5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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