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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没有警示光拍照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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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没有警示光拍照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十八)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第三十一条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交通没有警示光拍照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十八)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第三十一条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来源:新闻晚报 是医德欠缺,还是“过度维权”? 24岁的王小姐(化名)在某医院拍胸部X光片,在男医生的要求下脱光上衣任其“摆拍”。事后她得知,其实拍胸部X光片并不需要脱光上衣。 拍胸片被令脱光上衣 7月3日,家住延长路的王小姐到邻近某医院就诊。医生初检后,让王小姐拍X光片,以便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一进拍片室,一位中年男医生就像下达命令一样要王小姐脱光上衣,她有些迟疑地在屏风后脱去了上衣。当时王小姐的母亲也在拍片室,目睹了整个拍片过程。 近距离矫正患者站姿 “我是个未婚的年轻女子,第一次脱光上衣站在一个陌生男子面前,真是难堪。”王小姐至今心情仍难以平静,而最让她不能接受的是,起先她的站姿并不标准,医生还走过来,正面、近距离地靠近她,给她矫正站姿,叫她肩靠近仪器,身体前倾。 “拍片的几分钟就像几天那么漫长。”王小姐拍完片子,赶紧回到屏风后穿好衣服。在母亲和医生交涉时,她已匆匆离开了。 咨询专家后讨说法 回到家,王小姐越想越不对劲,咨询学过医的朋友。“一般拍胸片根本不需要脱光衣服,只需取下首饰;如衣服带有金属片对拍片有影响,患者需换上棉质衣服,或经医患双方商量,患者脱去上衣再拍片。”听到朋友肯定的回答,王小姐顿感自己遭到有生以来最大的羞辱。 “我没带首饰,穿的也是一般的棉质浅色T恤,一切都符合规范,医生为何还要让我脱光衣服?”王小姐投诉到医院院长办公室,要求该男医生道歉,全院通报,让这样没有医德的医生“下课”。 医院:有不到位的地方 对于王小姐的投诉,该医院接待办主任表示,虽然他们有些地方没做到位,但情况并不像王小姐说的那样。 那位男医生当时确实叫王小姐脱去上衣,但也提醒过她,在换衣服的屏风后有病号服可以穿,当时患者没有穿着衣服出来,还以为是患者不愿穿,也就没有强求,后来也是按操作程序给王小姐拍片的。至于王小姐说医生近距离给她矫正姿势,纯属乌有,医生始终在有玻璃隔开的操作间里,根本没近距离接触过患者。 医院接待办工作人员表示,患者可能没听见医生的提醒,造成了后来的误会。院方承诺,愿上门向患者道歉。至于其他请求,他们不予支持。 【记者调查】 拍X光要不要脱光上衣? “医生只叫我摘下首饰”、“曾叫我换病号服”、“不需脱衣服的”……记者近日在医院调查发现,大多数拍X光片的患者都没有被要求脱去上衣。但当事的这家医院放射科主任用“事实证据”为医生“正名”。 该主任拿出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和市卫生局共同编著的《医学影像学诊疗常规》给记者看,该书对胸部正侧位平片检查病人的准备和注意事项表明:“病人需要脱去上衣并除去胸部所有饰品”。 该院宣传部负责人表示,他们医院从没出现过这方面的纠纷。如果要脱去上衣,也有病号服供患者更换。“医生只是按规定行事,并没错。” 是医德问题还是过度维权? 如果说医生只是按规定行事,医德没问题,那是患者过度维权吗?对此,法律工作者夏晓义表示,不排除患者过度维权。 一直以来,维权在人们心目中,总是与弱者有关,当维权超出正常范围,就成了过度维权。长期以来大多是患者“维权难”,为何如今出现了“过度维权”?凸显的仍是医患双方长期不信任。 “拿这件事来说,是因为医院有‘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了患者的‘过度维权’。”夏晓义说,医生如事先告知患者常规操作注意事项,而患者多一些卫生常识、多一些自我保护措施、事先多问一句,也许就不会有事后的猜疑了,这需要双方的配合及信任。(作者:□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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