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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就生效了,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但是劳动合同本身是否有效还...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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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关于保险的问题。 对于08年之前没有缴纳的保险,你无法主张权利了,因为08年是我们现在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的时间,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08年前不缴纳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追究了,在08年后没有缴纳的保险你可以要求补缴或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公司里的合同是没有经过备案的,所以在有争议的时候不能以之为准,但是涉及到你切身利益的时候,比如工资或者是劳动环境的改变等内容,你可以提供公司这份对你有利的内容予以抗辩,但是你举证非常困难,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证据,都在公司了。至于公司拒绝给你的行为是否合法,因为公司备有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行为首先就是违法,所以他拒绝给你的行为或者说你索要的行为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方面的内容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你要的依据也不存在,只能从相关的法律理念中得到参照的答案。
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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