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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专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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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计生办出示罚款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五条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九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凭下列材料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登记发证机关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领取一孩生育证: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对要求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并做出决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六条生育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表示,遗失、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补办的,由新生儿父母持相关材料向出生地签证机构申请补发。所需材料包括:病历复印件以及接生单位发放所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材料;孩子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未以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申报户口的证明材料;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山西日报》或《太原日报》刊登该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的作废声明。自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后,持以上材料到出生地签证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若领证人不是孩子的母亲,还需提供孩子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此外,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1、在你居住地的居委会去办理。 2、带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生服务证(上面最好有准生内容),B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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