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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提到的是刑事的裁判问题法律有详细的规定: 主要是实体问题用判决 主要是程序问题部分是实体问题用裁定 纯程序问题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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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可以当庭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 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第164条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第165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般公安机关在羁押后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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