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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
驾驶证丢了之后并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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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丢了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并填写补领。
电动车行驶证丢失驾驶人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后,车主或代理人需将车开至我市任意车管分所(点击此处查询)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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