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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户口新政策有两种情况:(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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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户口新政策有两种情况:(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母定居的自愿政策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定居的非婚生子女无户口人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无户籍人员出生在助产机构,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籍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应提供合格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并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民违反《条例》生育子女、非婚生子女和非法收养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员工合法生孩子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性15天护理假,给予夫妇非现场居住的男性20天护理假。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在女职工生孩子满一岁之前,所属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员工在结婚假期、产假、护理假期间上班,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没有,国家只放开了二胎政策,三胎不属于合法生育没有产假工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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