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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驰名商标的案件是属于侵权行为,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存在侵权,造成混淆了。 商标法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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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商标纠纷商标行政纠纷事件、商标侵权纠纷事件、商标转让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事件、商标刑事纠纷事件4种。在实践中,如果发生这四种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涉及管辖的确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着名商标事件的管辖也一样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着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事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9年1月5日起,有关着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事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样的民事纠纷事件,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的未经认可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接受这样的事件。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适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九条。也就是说,对其他复制和模仿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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