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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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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离婚,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夫妻在婚内用夫妻共同所有的资金购置的房产;2、一方继承、受赠的房产,但是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3、一方婚前购置但是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不管产权登记在何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屋,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5、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以按揭的数额分割。
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方法如下: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应当允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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