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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
1、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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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知。通知后才对债务人发生作用,方式并无一定的要求。但是为了留作证据可以使用书面或是传真之类的物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东的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但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可以直接委托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一起处理。
法人股东变更无需通知债权人。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需要通知债权人,应当自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未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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