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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
你太太的要求是明显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你们协商离婚估计不太可能,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和对方谈判,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达到您的诉求。关于孩子:如果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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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属的没有一个具体的明确的判定标准,我们在处理抚养权的归属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可以遵循以下一些原则:一是健康、品德明显缺陷者排除原则,即疾病、健康状况欠佳或品行不端、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由于没有足够精力或根本无意识给与子女周到的日常照顾或精神上的慰藉和沟通,应当被排除在最佳抚养者之列;二是亲自照顾者优先原则,即指有能力和意愿亲自为子女的生活起居、智力开发、学业辅导和课外娱乐等事务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一方应当成为最佳的抚养者;三是生活环境一致性原则,即要求在确定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抚养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已经建立并适应的生活模式,降低小区、学校、同伴等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尊重子女意愿原则,在子女达到一定的年龄或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征询子女本人的意见,由其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抚养费问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尽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能较好地平衡子女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给付能力之间的差距。如果协商不成,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探望权问题。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就小孩的探视权协商一致,说服那些想阻止一方行使探视权的当事人,让他们主动、自觉履行协助义务,真正站在子女的立场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子女抚养、探望权争执不下,在判决的时候也尽量将探视权规定的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日后因为探视权问题产生新的纠纷而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
1、女方私自生下的孩子抚养权应该先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孩子没有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因为此时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家没有了,孩子跟谁都不会幸福。物质的补偿,不代表孩子会幸福。需要你们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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