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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来的身份证,如果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如果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
1.换户口本后,换新身份证,地址是新户口所在派出所,但身份证号不变。 2.《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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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系的: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其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包括门牌号); 2、两者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带上该身份证、本人所在的最新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换领身份证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户籍迁移后,没有办理身份证,原身份证是否能用,区别对待。如果仍在有效期,就能用;否则,不能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身份证信息变更后,无需更新驾驶执照,只需向驾驶执照发行地的车辆管理所申报即可。《汽车驾驶执照申请和使用规则》第80条,汽车驾驶员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大型巴士、牵引车、城市巴士、中型巴士、大型卡车驾驶执照驾驶员就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信息发生变化后30天内,必须向驾驶执照发行地的车辆管理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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