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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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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很清楚“马某某借桑庆和一万元”,他借钱的用途是“入三鑫公司委托交易”,该借款为有偿借贷“每月15日支付利息100元整”,后面的“如公司有情况,本金由马某某个人承担”对该借款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因此,你直接主张马某还款即可。至于他以你的名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此借贷关系无关,且你并未签过此合同,如果该合同给你造成损失,你还可以要求其赔偿。
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
分情况判断。如果是自己签订的不知情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如果是他人代签,未经本人授权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经本人追认后合同生效;本人不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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