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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
1、患者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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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主要针对医疗行为过错、过失或缺陷,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及相关伤残程度、后期治疗、护理程度等进行鉴定。因该鉴定涉及医疗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性要求,鉴定人需具有一定临床医学背景,同时也需法医损伤学及损伤与疾病相关性的知识。随着医疗服务规范化要求地提高,患者法律意识地加强,而审判权作为最终裁决权,医疗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案件中越来越多。医疗纠纷鉴定应该注意的事: 1、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及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2、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3、要求医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意见。 5、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及有关资料。(因为谁导致医疗纠纷鉴定不能进行,谁就要承担责任。
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公信力本人就受到质疑,希望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能为你提供帮助。 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可能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你们一定要做好维权的准备,首先要固定证据,当务之急是把患者的目前的住院病历封存和复印了,做证据保全,最好有律师及时参与封存,尽量不要给医院留足修改或伪造病历的时间。 如果患方要维权,医院一般都会要求患方做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医疗专业律师,不建议患方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同属于卫生系统,互相包庇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在鉴定之前可以让律师代为咨询医学专家,将专家意见提交给司法鉴定中心,以便获得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如果对方是大医院,在医患纠纷中出于强势地位,我们不排除启动媒体资源,给医院施加压力,先发律师函与医院进行交涉,进行谈判磋商,如果医院不配合就通过诉讼维权。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般的普通的医疗纠纷案件是很少能够进入到中华医学会的鉴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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