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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受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
(1)不符合下述受理条件(1)、(2)、(3)之一的; (2)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申请专利权利的 (3)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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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专利申请范围有哪些? 1、接收境内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2、接收港、澳、台居民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3、不接收PCT申请文件。 4、不接收境外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不接收分案申请文件。 6、不接收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7、不接收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中间文件。
专利局受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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