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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本案金额,量刑起点在1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 本律师办理过多起同样...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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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前辩护技巧有: 1、以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2、以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3、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财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4、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5、以死否实施侵占行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6、以涉案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7、以其他法定理由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公安局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公安局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 1、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 2、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判长、审判员:xx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指派陆XX律师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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