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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是否会变更强制措施取决于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
一、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则会有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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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三、高血压病111期。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因此你的朋友要申请保外就医有难度,因白癜风不在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内。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被拒绝后并不影响继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外,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审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人民检察院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改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可能判处的刑罚、是否有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需要继续拘留,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欧阳律师建议,向检察院申请羁押的必要性审查也有助于变更前置措施为非羁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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