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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中无钱的,法院仍可以依法将该银行卡进行冻结。 2、对于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依法采取...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银行卡里的钱会被执行划拔。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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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失信被执行人要是没有钱还的话,可以将其告上法院,法院是会按照其它的方面来进行处理的,但并不一定是会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隐瞒财产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拘留。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地方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扣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社会保险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工作。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执行方式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三、执行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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