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小刚与小丽与2002年结婚,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遇到问题时互不相让,婚后的摩擦不断。2009年5月小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刚也表示愿意离...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方隐瞒财产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子女抚养费能变更吗首先,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1、从举证责任分析,婚后赠与除非特别说明,否则都应视为赠与夫妻双方。也就是说,如果你丈夫要说是赠与给他个人的,需要他举证。而他父母在离婚时证明赠与给他个人仅仅是口头证词,而且存在利害关系,证词就存在瑕疵。我最担心的不是说赠与,是担心他父母说是借款,那就麻烦了。当然你有录音,也许能有一定作用。2、赠与财产交付以后就不能反悔了,所以只要这20万元支付给了你们用于购房,那么就无权要回来。3、如果现在补办一份公证书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因为赠与已经完成。钱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归你们夫妻所有。
1,除非公婆有在此前有书面证据证明10万元是明确赠与你丈夫的,如没有泽认定为该10万元赠与给你们夫妻形成你们的共同财产。2,你与丈夫婚前各自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昆山的房子虽然只写了丈夫一人的名字,但购买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4,钻戒不必返还。5,孩子的抚养费由你二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认定,你支付的部分不应超过你工资的三分之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