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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
家暴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孩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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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如果是因家暴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方家暴离婚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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