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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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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所有人之间,专利权的享有可以分享,也可以分享。共享一般是根据合同产生的,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其对发明创造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享有共同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有权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同所有权或者专利申请的平等所有权。需要指出的是,共有人共同拥有、使用、收入和处置共同专利权的权利,反映了共有人的意愿。所有涉及共同权利的程序,如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等,均应由所有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盖章,并由所有共有人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以为如下: 1.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2.专利权人不得滥用专利权,不能利用专利权进行垄断,不能利用专利权实施不正当竞争。 3.专利权人应当及时实施专利,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也不许可别人实施专利,可以申请强制许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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